序號 |
項目名稱 |
實施依據 |
1 |
擅自收購煙葉的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以下簡稱《煙草專賣法》)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擅自收購煙葉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罰款,并按照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煙葉平均收購價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購違法收購的煙葉;數量巨大的,沒收違法收購的煙葉和違法所得。 |
2 |
無煙草專賣品準運證運輸煙草專賣品的處罰 |
《煙草專賣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 無準運證或者超過準運證規定的數量托運或者自運煙草專賣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罰款,可以按照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煙葉平均收購價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購違法運輸的煙葉,按照市場批發價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購違法運輸的除煙葉外的其他煙草專賣品;情節嚴重的,沒收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和違法所得?!吨腥A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處罰的,按照下列規定執行:(一)無準運證或者超過準運證規定的數量托運或者自運煙草專賣品的,處以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價值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可以按照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煙葉平均收購價格的70%收購違法運輸的煙葉,按照市場批發價格的70%收購違法運輸的除煙葉外的其他煙草專賣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沒收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和違法所得:①非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價值超過5萬元或者運輸卷煙數量超過100件(每1萬支為1件)的;②被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罰兩次以上的;③抗拒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實施檢查的;④非法運輸走私煙草專賣品的;⑤運輸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煙草專賣品的;⑥利用偽裝非法運輸煙草專賣品的;⑦利用特種車輛運輸煙草專賣品逃避檢查的;⑧其他非法運輸行為,情節嚴重的。 |
3 |
為無煙草專賣品準運證者運輸煙草專賣品的處罰 |
《煙草專賣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 承運人明知是煙草專賣品而為無準運證的單位、個人運輸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
4 |
超限量郵寄或異地攜帶煙葉、煙草制品的處罰 |
《煙草專賣法》第二十九條 第三款超過國家規定的限量異地攜帶煙葉、煙草制品,數量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理?!吨腥A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第四項 郵寄、異地攜帶煙葉、煙草制品超過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限量一倍以上的,依照本條第(一)項的規定處罰。 |
5 |
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生產煙草專賣品的處罰 |
《煙草專賣法》第三十條第一款 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生產煙草制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關閉,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吨腥A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一項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處罰的,按照下列規定執行: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生產煙草制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關閉,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生產煙草制品價值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并將其違法生產的煙草制品公開銷毀。 |
6 |
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生產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的處罰 |
《煙草專賣法》第三十條第二款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生產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或者煙草專用機械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上述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罰款?!吨腥A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二項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處罰的,按照下列規定執行: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生產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或者煙草專用機械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生產的煙草專賣品價值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并將其違法生產的煙草專賣品公開銷毀。 |
7 |
無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經營煙草制品批發業務的處罰 |
《煙草專賣法》第三十一條 無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經營煙草制品批發業務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關閉或者停止經營煙草制品批發業務,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吨腥A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無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經營煙草制品批發業務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關閉或者停止經營煙草制品批發企業,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批發的煙草制品價值50%以上1倍以下的罰款?!吨腥A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擅自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煙草制品批發業務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10%以上20%以下的罰款。 |
8 |
超范圍從事煙草制品批發業務的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 取得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單位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超越經營范圍和地域范圍,從事煙草制品批發業務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暫停經營批發業務,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經營的煙草制品價值10%以上20%以下的罰款。 |
9 |
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 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以進貨總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
10 |
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制品的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 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責令停止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經營總額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 |
11 |
銷售非法生產的煙草專賣品的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銷售非法生產的煙草專賣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銷售總額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并將非法銷售的煙草專賣品公開銷毀。 |
12 |
未取得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擅自跨省經營煙草制品批發業務的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擅自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煙草制品批發業務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批發總額10%以上20%以下的罰款。 |
13 |
為無證者提供煙草專賣品的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為無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煙草專賣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行,并處以銷售總額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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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專賣批發企業和煙草制品生產企業從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的企業購買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的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煙草專賣批發企業和煙草制品生產企業從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的企業購買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所購煙草專賣品價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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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規定存放免稅進口的煙草制品的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免稅進口的煙草制品不按規定存放在煙草制品保稅倉庫內的,可以處煙草制品價值50%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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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無標志外國卷煙的處罰 |
《關于嚴厲打擊卷煙走私整頓卷煙市場的通告》第二條 凡正常進口的卷煙必須在箱包、條包和盒包上印有“由中國煙草總公司專賣”字樣;免稅店經營的卷煙必須有“中國關稅未付”和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專門標識;處理沒收的非法進口卷煙在銷售前,必須有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在箱包和條包上加貼由國家煙草專賣局制定的“沒收非法進口卷煙”專門標識。無上述標志的外國卷煙、出口倒流國產卷煙,由海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和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沒收。 |
17 |
銷售出口倒流國產卷煙的處罰 |
《關于嚴厲打擊卷煙走私整頓卷煙市場的通告》第二條 凡正常進口的卷煙必須在箱包、條包和盒包上印有“由中國煙草總公司專賣”字樣;免稅店經營的卷煙必須有“中國關稅未付”和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專門標識;處理沒收的非法進口卷煙在銷售前,必須有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在箱包和條包上加貼由國家煙草專賣局制定的“沒收非法進口卷煙”專門標識。無上述標志的外國卷煙、出口倒流國產卷煙,由海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和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沒收。 |
18 |
免稅的卷煙、雪茄煙未按規定標注有關部門規定的專門標志的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在海關監管區內經營免稅的卷煙、雪茄煙沒有在小包、條包上標注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專門標志的,可以處非法經營總額50%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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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規定驗資或者不接受監督擅自拍賣煙草專賣品的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拍賣企業未對競買人進行資格驗證,或者不接受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擅自拍賣煙草專賣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拍賣的煙草專賣品價值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并依法取消其拍賣煙草專賣品的資格。 |
20 |
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處罰 |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辦法》第五十四條 因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應當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發證,給予警告;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煙草專賣許可證。 |
21 |
使用涂改、偽造、變造的煙草專賣許可證的處罰 |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辦法》第五十六條 使用涂改、偽造、變造的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由煙草專賣局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
22 |
不及時辦理許可證變更、注銷手續的處罰 |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不及時辦理煙草專賣許可證變更、注銷手續的,由煙草專賣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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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從事煙草專賣業務資格 |
《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 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發證機關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企業、個人進行檢查。經檢查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和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發證機關可以責令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證機關可以責令持證人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1)經檢查不符合煙草專賣法、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條件的;2)買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煙草專賣許可證的;3)因違法生產經營煙草專賣品一年內被煙草專賣局或者其他執法機關處罰兩次以上的;4)被煙草專賣局或者其他執法機關一次性查獲假煙、走私煙50條以上的;5)因非法生產經營煙草專賣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6)不執行煙草專賣局行政處罰決定的;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8)持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企業,擅自將煙葉、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出售給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9)登記事項發生改變,拒絕變更登記的: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